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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县今年1月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
作者:许齐媚 时间:2015-3-25 阅读:1992次
   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,共享社会发展成果,根据《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》(浙人社发〔2015〕13号)精神,县社保中心坚持以人为本,扎实工作,加班加点,保质保量地完成了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。
    据悉,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用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,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。普遍调整由两部分组成,第一部分我县退休人员每人增加129元,退职人员每人增加110元;第二部分按退休(退职)人员缴费年限(含视同缴费年限)确定,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。此外,对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(退职)人员,按缴费年限不满20年,满20年但不满30年,满30年以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,60,70元;对2014年12月31日前,男年满70周岁、女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(退职)人员,每人每月增发30元。
    调整后,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2015年3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,此次调整全县将有4.69万名企业退休(职)人员受惠。

来源:www.ttrcw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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